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杜曲现代家居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临颍县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6日
临颍县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扛稳粮食安全地方责任,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河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粮企改办〔2021〕1号文件)及《漯河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党对国有粮食企业领导,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确保政策性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根据河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精神,在确保现有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人员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遵照“管得住,能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防范风险,依法依规,规范运行,有利监管,有效管控,因地制宜,平稳有序”基本原则,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三)目标任务。通过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防范化解粮食系统风险隐患,有效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收储行为,达到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职工队伍稳定、政府对粮食系统管控能力全面提高的目的。
二、改革的重点
(一)组建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彻底理顺粮食收储体制机制,化解以往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按照“一县一企、国有独资、业务专一”原则,由临颍县财政局(国资委)下属国有公司临颍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豫资公司)代表政府作为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组建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作为临颍县地方政策性粮食收储唯一主体,开展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
(二)理顺粮食执法监管体制机制。新组建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作为临颍县地方政策性粮食管理主体,按照政策规定,对接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业务,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内控机制,重点加强政策性粮食收储安全,具体负责储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县发改委建强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加强粮食行业管理,并委托授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立临颍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并加挂临颍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粮食购销政策,做好全县粮食购销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负责全县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粮食购销、储存、运输以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监督检查,保证县域内粮食市场稳定,储粮安全。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原则,明确改革任务,压实相关责任,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推进。
(一)成立组织、建强专班。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分管副主席、法院院长为副组长,粮食、发改、审计、财政、信访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临颍县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专班:
1.综合工作专班。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完善改革方案,汇总工作信息,收集相关资料,依法依规推进。
相关要求:2021年8月5日前,完成改革方案,并参与改革的全过程。
2.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县审计局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对全县14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国有粮食企业家底,清产核资结果上报改革领导小组,会商研判,分类施策。
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7至9家企业清产核资,力争10月底前全部完成。
3.社会稳定工作专班。县委政法委牵头,对国有粮食企业涉及粮食安全、涉法涉诉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介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参与改革全过程。
(二)成立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豫资公司牵头,组建新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
相关要求:2021年8月6日前,完成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注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储存2万吨以上标准仓房建设。
(三)完善粮食监管体系。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执法主体责任,完善执法机构,成立执法科室,配备专业执法人员。根据中共临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临编〔2021〕29号)批复,临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加挂“临颍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牌子,由县发改委委托授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执法,有序开展县域粮食执法监管工作。
相关要求:2021年8月7日前,完成执法大队挂牌;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执法人员执法证。
(四)有序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原则,逐步实现对原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改革:一是对现有承担托市粮任务,股权、债权清晰,未涉法涉诉的企业,在非国有股股东同意基础上,根据其净资产状况,对其股权进行收购,不同意的可以依法退出国有股权;二是对未承担托市粮业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原则上国有股权依法有序退出;三是对严重资不抵债、涉法涉诉、经济纠纷严重的企业,原则上进行破产清算。
相关要求: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统筹把握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度。
(五)改革成果反馈总结。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并开展“回头看”,总结改革成果。
四、加强领导,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省、市政府重点推进的一项试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好配套政策。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政策制定工作,切实帮助国有粮食企业把各项政策用足用好。一是加大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明确粮食风险基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优先用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壮大资产。二是落实好土地政策。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三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对改制后符合条件的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继续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四是加大信贷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对承储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提供足额信贷支持,同时鼓励其他金融机构为国有粮食企业提供政策性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五是加大项目支持。县粮食主管部门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积极申报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支持其发展优质粮食订单、升级改造仓储设施、提升粮食产后服务功能。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严禁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改革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附件:关于调整临颍县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 件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